120,718
编号:
E000102129
中文姓名:
苗世云
姓名拼音:
Miao Shiy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道里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道里区建国街118号(乘14、22、66、67、77、84、15、20、114、116等线路车在建国街下车),邮编:150076
电话:0451-84869216
院长:李少波,办电84869200、手机13304500157
副院长:孙伟庆,办电84869201、手机13945668121
副院长:邹郅,办电84869202、手机13904637779
副院长:张羽
纪检书记:何治波
近照:
家庭住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
地址:道里区建国街118号,邮编150076 (乘14、22、66、67、77、84、15、20、114、116等线路车在建国街下车)
电话:0451-84869216
院长窦志国
主审法官苗世云 18503601102
迫害事实:
道里区法院主审法官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双城区大法弟子李双凤被非法拘捕,当场被抢走现金两万多元。

构陷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李双凤的案卷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被道里区检察院递交到道里区法院,进入所谓起诉程序。主审法官叫苗世云。

据悉,现在哈尔滨市各地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案子一律由道里区、道外区的检察院和法院处理。

二零一八年七月六日下午,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对绑架、构陷将近十个月的法轮功学员赵秀芝進行非法庭审,庭审地点设置在市第二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庭只允许两名家属参加庭审,其他人不得旁听。

按相关法律,庭审中公诉人只能由一人发言。但本案公诉人坐席中却坐着两人,且两人都发言,律师要求一人禁言或者回避。法官苗世云不仅对检察机关的违规放任不管,相反还要挟律师不行就休庭,他日再审理。律师质疑当庭证物的书籍不是原物,而是照片代替提出抗议时,法官再次要求不行就休庭。甚至连律师说赵秀芝70岁了,以真、善、忍做好人,所作所为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等辩护词,法官也不准提及。

在赵秀芝简短的自我辩护中,法官经常打断发言。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秦爱敏被构陷到道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参与迫害的公诉人是肖茸。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秦爱敏、袁红被非法庭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肖茸无视法律程序,对公安机关有明显拼凑迹象的实物作为起诉证据,如将上诉提到的将一份期刊拆开计算,并且从秦爱敏家搜查的书籍和光盘,只提供证据照片,不出示实物。

当律师提醒按照法律规定,用照片作证据存在很大的瑕疵时,公诉人说按照他们的规定是合法的。

在法庭上,法官苗世云不准许秦爱敏提太多和法轮功有关的内容,秦爱敏说:我的案子就和法轮功有关,怎么能不提呢?
法官苗世云多次打断秦爱敏的话,并威胁再讲下去,就带出法庭。秦爱敏明确表示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要求无罪释放回家。
律师辩护时指出,迫害法轮功是江泽民一手指使策划的。法官却慌忙阻拦说:这个问题不要多说,点到为止即可。
在法庭质证阶段,所谓公诉人将制作好的证据照片让秦爱敏辨认,秦爱敏说:你没拿实物,我不能确定这些东西是不是我的。秦爱敏还多次举手,对证据提出异议,却被法官制止。

作为法官的苗世云,在法庭中没有制止肖的违法行为,当律师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并进行有理有据的辩护时,被苗世云屡次打断,并威胁:若再说,就带出法庭。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秦爱敏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冤判四年,罚金一万元。判决书中,将检察院提供的非法证据全部采纳;在不列出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将律师作的无罪辩护全部驳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5/炼法轮功疾病痊愈-做好人被冤判四年-3728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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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7/哈尔滨七旬赵秀芝被公检法构陷庭审-371160.html
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李双凤被构陷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5/二零一八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2531.html#1834222343-2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