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102166
中文姓名:
廖慧敏
姓名拼音:
Liao Hui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余市六一零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新余市610 调研员 廖慧敏 13507902077 13677905550
迫害事实:
新余市六一零办公室恶警(”六一零办公室”系江泽民血债帮成立用以迫害大法弟子的黑机关,犯罪集团共犯结构;朱镕基、温家宝、李克强三任国务院总理,都从未在中央610办的正副专职负责人的任免令上签字。)。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日,李佑武被渝水区法院非法开庭。公诉人是渝水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曹小金,法官是敖文林。还有刑事庭庭长林新平,副院长袁失复,以及新余市610的廖慧敏和渝水区610的人到场。五月上旬,李佑武家属多次找到法官敖文林,要求不要冤判好人,并表示这场迫害将会受到清算,敖文林马上变脸不听。家属多次找刑事庭庭长林新平和副院长袁失复,这两人均说这事他们不管,要找就找敖文林,家属说下属犯错,领导有指导与连带责任。家属还找到新余市610的廖慧敏,廖说不会插手这件事。

二零一八年三月,中央610办公室被习近平当局裁并,职能并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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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江西新余渝水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佑武非法开庭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9/二零一八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65620.html#185823246-10
江西省新余市法轮功学员李佑武遭非法开庭情况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10/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62743.html#183923927-2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2/江西新余李佑武被非法庭审-36032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