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前,法轮功学员潘艳华的案子由南岗检察院转到道里检察院。道里检察院公诉人是李丽影。检察院已于二月十一日非法提审了潘艳华,并决定二月十二日在新年前夕,把案卷递交到道里区法院。
朱纯荣、高国庆、樊荣、姜晓杰、李瑞、徐晓颖、何健民、曲淑艳被道里区公安分局大队警察构陷,将他们几人的所谓案卷构陷到道里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左右退回公安局第二次侦查,退侦查期限定为一个月。案件检察官李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