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国保警察,自二零一七年九月至今(二零一八年八月)短短一年的时间内,就绑架迫害了二十九名法轮功学员。据了解,迫害由烟台市公安局长聂作坤、莱山区公安局长郭善海主使,莱山区国保大队长胡加友,指导员刘宝东,副大队长史大绪及韩玉宝、沙永冠等人直接参与,莱山检察院的于淼担任公诉人,莱山法院的张华军担任主审法官。
二十九名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中,薛玉芬、曹艳春两人已被非法判刑;孙立华、潘荣卿、潘艳岩、马玉珍等十二人正面临非法庭审。王兴菊已遭非法批捕;郑昕、刘淑静、吕麦昌、车淑凤还在被非法刑拘期间。有的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虽然已经回家,但都遭不同程度的非法抄家、非法罚款、非法拘留。
烟台市莱山区法院将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对法轮功学员曹艳春进行非法庭审。负责此案的主审法官:张华军。公诉人:莱山区检察院 于淼。
烟台莱山区法轮功学员吕惠荣因贴不干胶,遭恶人举报,被莱山区望海派出所非法抓捕、抄家,后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走的所谓快速程序,起诉到法院,法院次日开庭,主审法官是张华军,庭审期间有律师介入做无罪辩护,当庭没有宣判,几日后,主审法官张华军让吕惠荣去法院,要求写悔过书等,然后冤判一年,监外执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