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上午九点过,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峡马口村村主任陈艳贵,红白镇政府李某某和曾某某,派出所一警察到大法弟子陈法万家中对其非法照相,谎称来看他,却要他写保证书。陈法万的妻子(以下简称「陈妻」)对这帮人表示侵犯公民肖像权是违法的,李某某被陈妻的法律常识震慑,陈妻再向他们阐述此种侵权行为就是犯罪行为,被害人可依法提告,同时劝他们不要跟随江泽民血债帮干坏事,执法犯法者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案内违法失职人员应儆醒慎思,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日后将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宥恕?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