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102261
中文姓名:
陈艳贵
姓名拼音:
Chen Yangu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什邡市红白镇峡马口村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峡马口村村主任。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上午九点过,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峡马口村村主任陈艳贵,红白镇政府李某某和曾某某,派出所一警察到大法弟子陈法万家中对其非法照相,谎称来看他,却要他写保证书。陈法万的妻子(以下简称「陈妻」)对这帮人表示侵犯公民肖像权是违法的,李某某被陈妻的法律常识震慑,陈妻再向他们阐述此种侵权行为就是犯罪行为,被害人可依法提告,同时劝他们不要跟随江泽民血债帮干坏事,执法犯法者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案内违法失职人员应儆醒慎思,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日后将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宥恕?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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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陈法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0/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63111.html#183200556-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