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湖南省洞口县国保彭吉、罗伦富(令付)、刘某、刘易湘四人、高沙镇综治办主任邓标、镇政府两人,高沙镇派出所两警察、云山村书记彭云坤等约十人,闯到高沙镇云山村法轮功学员肖建毫家,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抄家,把大法师父法像、师父经文、周刊、真相资料拿走,没给收据。警察还威胁说要铐肖建毫。
大約二零二零年十月下旬,以邵阳市政法委书记李奇玲为首的邪党人员在洞口县高沙镇云山村村民袁秀凤家,針對袁秀凤夫妻俩和村民曾了园三人的洗脑班,扬言不“转化”不行,直到“转化”为止,他们每天九点到洗腦班,十一点半左右離開。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李奇玲伙同县610负责人彭哲、县政法委书记林目德、镇综治办主任邓彪及派出所三名警察,搜走袁秀风家大法经文一本、法像一个,搜走曾了园《转法轮》书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