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02291
中文姓名:
福祥
姓名拼音:
Fu X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赤峰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76
丁玉芳上诉案承审法官:王德华,电话;15148336908;
元宝山上诉案承审法官:福祥,电话;13848885872;
盛秀环上诉案承审法官:朱旭东,电话;8289044;
张姓书记员,电话;8333996,表示不想开庭。
立案一庭;赵艳8289010;乔惠婷8289096。
立案二庭;耿国山8332667;刘金龙8289021。
院长;
潘永如 8334496 手机;18604763111
李红艳 8330017 手机;13704767127
谭育才 8343577 手机;18604768668
焉建峰 8838799 手机;13604769196
谷卫东 8339236 手机;15049635077
黄素敏 8825133 手机;13804767169
孟宪业 8336149 手机;18804769188
鲍景文 8289099 手机;18904767799
近照:
家庭住址:
赤峰中院迫害责任人信息:
福祥 04768289043 13848885872(主管李彩芝被构陷案)
迫害事实:
赤峰中院法官。

二零一八年一月内蒙古宁城县五化乡农妇李彩芝,被宁城县公检法判了三年。所谓的“证据”只有两个——一句话和一个钥匙链。

李彩芝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案子已到赤峰市中级法院,由法官福祥负责。家属多次打电话,要求与福祥法官面谈案情,反映情况,却被一再拒绝,还反问家属:“你认为我能给你翻案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内蒙赤峰中院维持冤判-李彩芝身体堪忧-36479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3/一句话-一个钥匙链-三年刑期-3632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