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02299
中文姓名:
李琨
姓名拼音:
Li K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吴江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512
地址:吴江市松陵镇红旗路25号,电话:63421183,传真:63417040
院级领导:刘军、吴国良、沈林通、钮巧福、刘慎争、王珉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0512-63412000
2、反贪污贿赂部门:0512-63422680
3、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0512-63426679
4、审查逮捕部门:0512-63426390
5、审查起诉部门 :0512-63422548
6、监所检察部门 :0512-63412623
7、民事行政检察部门:0512-63413152
8、检察技术部门:0512-63969019
9、纪检监察部门:0512-63969015
10、办公室:0512-63421183
11、政治处:0512-63412584
12、职务犯罪预防部门:0512-63426573
13、行政装备部门:0512-63417040
14、案件监督管理部门:0512-63969020
15、人民监督员办公室:0512-63969021
16、派驻镇检察室职责:盛泽0512-63590824,开发区0512-63661455,汾湖0512-63271484,震泽0512-63770638)
17、司法警察大队:0512-63969013
近照:
家庭住址: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院
地址:江苏省 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800号  邮编: 215200
电话: 0512-63421183 0512-63417040(传真)
迫害事实:
苏州吴江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八点四十分左右,苏州吴江法院门口布满了警察和便衣,阵势如临大敌,气氛肃杀。原来有四位善良的老太太曹治英、黄征、赵秀珍、刘喜梅将在这里被非法庭审。

开庭后,公诉人李琨(女)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所谓起诉稿。八位律师为四位善良老太太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一一驳斥了公诉人的构陷指控。

“610”暗中操控法庭,法官周炳红要求律师们在庭审中不准谈论法轮功内容。李律师在庭审中还是多次提到了法轮功内容,法官周炳红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说是已经涉及到“边缘”。但到公诉人宣读对四位老人“量刑”后,李律师又讲了:既然不允许讲法轮功内容,这四位老太太就不应该在这里,应该放她们回家。

法庭上,法官周炳红要求四位本性位善良的老太太认罪。年轻的公诉人(女)李琨机械结巴的宣读了冗长的610和松陵派出所提供的诬陷四位老人“破坏法律实施”的诽谤起诉稿。这位风华正茂的年轻女孩子(公诉人)就是这样被邪恶610人员操纵利用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苏州四位善良老太太遭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5/苏州四位善良老太太遭非法庭审-36331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