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22日上午9点钟,一位83岁的老奶奶(可能是硚口人,姓名、地址不详)到武汉市第一看守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二支沟)大门前石墩上坐等接待大厅开门,开门后她到大厅外的座椅上坐着,周围围了近十名穿着迷彩服的武警,其中有三个手持一米多长的黑色棒子(可能是带电的警棍),四、五个派出所的民警开着轿车型警车拉着警笛围也围上来了,民警分别持照相机及手机不停的给老奶奶拍照。之后,武警就散了,袖牌上标着“武汉、公安、辅警”字样的民警围着老奶奶要她报姓名,哪里人,来干什么?老奶奶表示她闺女炼法轮功,被关在这里半年多了。对着周围的武警、民警说:“你们把法律条文拿出来,是江泽民违法。”后来武警都走了。
一位旁观者把老人扶到接待大厅里,告诉老人去用身份证登记后,给女儿打钱, 5个民警又跟到大厅里要老奶奶到派出所未果。民警们去请示他们的上级后,又来了一个袖牌上标着“武汉公安”字样的警察,一看老奶奶年纪太大就走了。三个辅警一直看守着老奶奶。一会儿,又来了一个50多岁的黑脸大块头制服警察。老奶奶在卫生间,他们又派一个女警跟进察看,对老奶奶吼叫强制她出来,两个年轻辅警把老奶奶从看守所大厅拉上停在公路边上的警车。出动四辆警车对付一个83岁的老太太。据悉,这个大块头警察可能是某派出所或某公安分局的头头。因为老奶奶给看守所所长张文华送了一封信,结果被张所长构陷。当时老奶奶要给女儿打钱进去,看守所人员以电脑故障为由拖延时间,等警察来绑架老奶奶。
本案之最佳处遇(intervention and treatment)是立即释放被害人大法弟子本人及其家属。案内相关公检法责任单位及违法失职人员应儆醒慎思对被害人公民基本人权之侵害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宽宥,圆满达成和解?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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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