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102305
中文姓名:
刘水田
姓名拼音:
Liu Shuiti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深圳华富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何永泉18188602368(积极参与迫害)
其他参与人员:13713750238
警察:刘水田18188602353
近照:
家庭住址:
刘水田:18188602353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村社区工作站】
刘书记:0755-83276894、18138277009
王主任:13670152926
【华富街道综治办】
刘主任:0755-83202026

迫害事实:
深圳华富派出所警察。

2018年3月13日中午10时30分左右,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一村社区工作站主任及综治办主任领着警察刘水田等7、8个人到成爱央家骚扰恐吓,强迫她签字否则每个月都要上门骚扰,如果成爱央回老家,就到老家骚扰她母亲(近九十岁高龄)。

本案之最佳处遇(intervention and treatment)是立即停止骚扰被害人大法弟子本人及其家属。案内相关责任单位及违法失职人员应儆醒慎思对被害人公民基本人权之侵害如何取得被害人之宽宥,圆满达成和解?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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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省深圳法轮功学员成爱央被骚扰并恐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5/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3313.html#18324221644-18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