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一月六日上午十点,朱石雄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二千元。非法起诉朱石雄的检察官是: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 戴建兰 0668-3397046.非法判决朱石雄的主审法官是:茂南区法院谭卫;审判员:李志强,周文辉;书记员:吴碧洁。
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半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再次开庭。
一月五日上午九点前,家属(周华建儿子和儿媳参加旁听)和家属聘请的两位律师来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门前。政法委、法院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光出动法警就近二十人,其他有关无关人员也有二十人。看守所门前有一辆公安警车,里面坐有五个特警。
卢廷阁律师和另一律师提前到达设置在看守所的法庭。之后,一群法警把两位律师清出法庭,要对律师安检。两位律师要求与公诉检察官同等对待,但法院执意要先对律师安检,被拒;就让家属先安检,后又要安检律师,又被拒;僵持一段时间后,才安检:茂南区检察官邓礼进和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且匆匆而过。安检律师时,律师的手机、充电宝都拿出来了,再次要求检查卢廷阁律师的电脑,这次虽然可携带电脑出庭,但必须有法院专业人员关闭电脑的音响视频功能,要用胶带贴住摄像头和喇叭,法院此举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和歧视,仍然被卢廷阁律师拒绝。尽管在交涉当中,法警查找出示了二零二零年六月份最高法院的一则通知,但法院的做法也不符合该通知的规定。
最后,茂南区法院副院长谭卫、刑事庭庭长柯学军、主审法官周晋锋及他人一通密商请示后,将卢廷阁律师清到法庭外,法院强行开庭。
开庭约二十分钟结束。另一律师出庭后,告诉卢廷阁律师,法院强行取消了卢廷阁律师的辩护资格,理由是不配合法庭,并限当事人十五天内另行聘请律师,被家属拒绝。”主审法官:周晋锋,陪审员:吴碧洁,还有一名男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