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周二)上午十点半之前,曹君艺的四位家属进入看守所法庭。法庭内外没有几个人,除了法官江国伟,审判员周文辉、李志强,书记员邓雅菲,和不多的警察等外,还有茂名市610人员和茂南区610人员。
上午十点半,茂南区法院法官江国伟对法轮功学员曹君艺非法宣判,将曹君艺判刑二年,罚款三千元。整个宣判过程前后时间不足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