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秦皇岛七十岁的孙继芬彻夜未归,第二天家人从白塔岭派出所得知,孙继芬被非法拘留十天。白塔岭派出所警察捏造证据陷害好人。
第二天,孙继芬的大女儿找到白塔岭派出所,警察没能说清他们办案的来龙去脉,反而一直无理追问孙继芬的女儿叫什么名字?家在哪住?炼不炼法轮功?电话号码是多少?如果你不告诉,我们就不告诉你母亲的下落。当时负责此案的是三十多岁的田姓所长和五十多岁的王兆辉。
当警察从孙继芬的女儿那里骗到孙继芬的居住信息后,片警王宝军就给秦皇岛梅岭小区的居委会打电话,于是居委会的一男一女(女的姓杨,三十多岁,男的也约三十多岁),分别给房主打电话,恐吓威胁不许给法轮功学员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