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102355
中文姓名:
罗琳琳
姓名拼音:
Luo Linl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魏都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建安大道西段66号
院长:杨喜民 徐云涛 郭亚伟
科室与职务 姓名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副检察长 张国臻 37401006 13700891691
副检察长 翟永勤 37401007 15836598899
副检察长 姚战军 37401008 13949819888
反贪局长 陈晓彦 37401191 13839006909
纪检组长 徐华伟 37401002 13937469433
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公诉科:健康路西段
科长:张广智
副科长:郭亚伟
副科长:郑建业13837411102 (办) 0374 -4360167
陈跃辉 手机:13849890255
检察长:王珂:15993690999
副检察长;姚战军 13949819888
公诉科科长:王东方 手机13569953110 13569983669
批捕科科长:刘贡献 18237495999
公诉人:罗琳琳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南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

法轮功学员冯建华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遭警方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冯建华被魏都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二月十二日,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罗琳琳等人罗织罪名,以二零一七年九月九日下午冯建华在魏都区文博路文博名苑附近给两名百姓讲法轮功真相,并送给他们两本小册子和三张真相光盘为由,再次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冯建华起诉构陷到魏都区法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9/河南许昌市冯建华被构陷到魏都区法院-36348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