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明英被牡丹江市国保尹航、马群伙同阳明分局刘景宽带领七、八个便衣警察跟踪到家门口,趁她开门时夺门而入。在未着警服,没出示工作证、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非法抄家。警察们将王明英和其丈夫挟持控制在一边,如土匪一般将屋里翻搅的一片狼藉。抢走法轮大法书籍几十本、平板电脑1个、U盘1个、手机两部及孩子的平板电脑、台式电脑各一台等私人财物,在王明英血压200以上仍强行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王明英被构陷的案卷多次由检察院退回阳明公安分局,惟国保大队长李敏和阳明派出所辖区片警马晓欢滥权渎职,捏造伪证试图栽赃陷害,仍然拒不放人。
王明英的母亲八十岁高龄,饱经风霜,个孩子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先后遭到非法关押及酷刑迫害。大儿子被冤判十年,大儿媳被冤判五年,小女儿王明燕被冤判八年,大女儿王明英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老太太不良于行,生活不能自理。王明英和王明燕轮流侍奉老人的饮食起居。王明英被绑架,非法关押让这个家庭陷入一片混乱。王明英的女儿承受不住母亲被非法监禁的打击,一度精神崩溃,住进精神病院(医院出示确诊证明)。老人急切的期盼和失望的痛苦,让人见之心酸不已。阳明分局国保李敏更是以各种谎诈手段对家属避不见面。当家属给她打电话要求会见时,李敏满口污蔑王明英。期间,家属多次通过理智平和的方式向公安局和检察院讲述事实真相,但是他们以各种借口推脱,拖延案件,又录像、又威胁。阳明分局国保李敏更是以各种谎诈手段对家属避不见面。当家属给她打电话要求会见时,李敏满口污蔑王明英。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家属找到爱民区检察院公诉人王娟,她说案件已退回阳明公安分局,家属到阳明公安分局求证,李敏却谎称仍在爱民检察院。当家属再次到阳明公安分局李敏的办公室核实时,她态度恶劣,带来六、七个制服警察虚张声势,对着家属歇斯底里的咆哮,顾左右而言他的推拖撒泼。冰天雪地里,家属一次次推着坐在轮椅上不能自理的老人去找警察李敏,李敏居然说:“你们想让我同情啊?”随后从后门溜走了。有一次家属当面堵上她,她说:“你们请律师吧!让律师见我!”当家属借着外债请了律师找到她时,她出尔反尔:“我没要见律师”,并扬言:“我就这样,愿意上哪告上哪告!”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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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