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2383
中文姓名:
王爱君
姓名拼音:
Wang Ai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凌源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凌源市检察院王爱君0421-6883525、13052617336
迫害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检察院检察官。

法轮功学员张立斌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穆尔道嘎镇人,今年六十岁,千里迢迢地来到辽宁省凌源市照顾女儿临产,却因为讲真相被莫胡店派出所非法抓捕。凌源市国保大队将案子移交到检察院。

张立斌向律师陈述了自己的身体状况,眼睛看不清东西,听不清别人说什么;脑子迷迷糊糊,吃不下东西,吃什么吐什么,胃胀,右下腹部有囊肿,感觉痛,二十多天不排便。她以颤抖的字迹,亲自写下要求以身体原因释放的书面申请。当律师找到检察院王爱君(主管张立斌被构陷案)交涉时,王爱君却说:材料已经准备好了,明天就移交法院。

王爱君接手张立斌被构陷案后,曾经向公安局退卷,认为“证据”不足。凌源国保大队警察陈志拿着所谓的“证据”——《九评共产党》和真相小册子等,特意去了一趟朝阳市国保大队,朝阳国保大队竟然做出了一个荒谬的“认证”:将这些东西“认证”为“X教宣传品”。凌源国保大队又将案子送到检察院。
凌源市国保大队陈志负责此案,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一日,陈志对张立斌非法提审时,说:“如果都说了,三天就放,如果不说永远不放。”后来知道其实是欺骗。可是陈志并没有释放她,而是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
对陈志的诱逼非常气愤,这种诱逼方式也涉嫌刑讯逼供,是违法的,她向检察院王爱君提出推翻口供的要求,却被王爱君拒绝。
凌源检察院王爱君在明知张立斌无罪的情况下,不顾张立斌的身体安危,要把案子移交给法院,意图使其受到枉法裁决,涉嫌徇私枉法罪和玩忽职守罪。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将构陷案移交至法院。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凌源市法院在辽宁省朝阳市西大营子开庭,非法庭审张立斌。家属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公诉人王爱军当庭询问张立斌:“什么时候开始炼法轮功?这些小册子是你散发的吗?”等很多问题,企图以此构陷张立斌,张立斌抵制迫害,拒绝回答。公诉人对张立斌非法提出量刑一至二年,庭审草草结束。

开庭之前,严玲玲曾经给审判长王洪福打过电话,说自己的母亲是无罪的,王洪福说:不是你说无罪就无罪。这个案子我说了算,除非你母亲“认罪”(意即放弃信仰)。休庭后,审判长王洪福私下跟律师说,这个案子,国外(法轮功学员)都给我打电话。

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检察员王爱军两次去看守所,造成冤案刑讯逼供。王爱军在非法庭审时,造谣、诽谤法轮功学员,并以非法定罪,致使学员被非法判刑、罚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辽宁凌源市检察院王爱军、凌源市法院王洪福恶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5/二零二二年七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45800.html#2274202031-2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5/内蒙古善良妇女在辽宁凌源市遭非法庭审(图)-37060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6/张立斌女士被非法关押-女儿呼吁营救(图)-365049.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3/被朝阳市看守所劫持五月-张立斌身体状况堪忧-36323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