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嵩明县公安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镇黄龙大街延长线银杏人家西侧,邮编651700
局长杨绍聪13888619119
副局长(主管国保):李兴隆15887100110
副局长:夏跃江 18987167570
纪检组长:李清峰18987167523、13708416011(此前曾任国保大队队长)
国保大队:
电话:0871-67913405
大队长李金福13708430866
副大队长章亚群13888200099
国保警察段庆波、马某某、李绍荣0871-67913405
国保警察李国雄18987167524、13354639771妻子李会仙:13888724394 嵩阳小学教师
二零一八年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登出了李文友、李金福等人骚扰“诉江”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消息后,嵩明县相关人员接到了真相电话,李文友不思悔改,又让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金福带了两个所谓的“专家”,到“诉江”法轮功学员家属所在单位,在“诉江”法轮功学员家属外出情况下,不听单位领导劝阻,强行打开这名“诉江”法轮功学员家属的办公电脑,调查相关信息是怎么传出去的。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副书记李文友(原610办主任)、副书记梁忠喜(原综治办主任)、副书记范云喜(县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公安局长杨绍聪、副局长李兴隆、副局长夏跃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福、副大队长章建群、队员段庆波、李國雄馬某某等,对嵩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同事、绑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对家属恐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