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102408
中文姓名:
王小德
姓名拼音:
Wang Xiaod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惠东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惠东县检察院:
王小德0752-8999831、0752-8999762
近照:
家庭住址:
惠东县检察院:
王小德0752-8999831、0752-8999762
迫害事实: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检察院检察员(公诉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二零一八年三月被惠东县法院非法冤判。周育琴被冤判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石雪梅被冤判九年、勒索罚金三万元,刘庆强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以及家属对本案判决表示强烈不服。目前已向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依法取消原判,无罪释放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

广东惠东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小德出庭支持公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7/广东省惠东县周育琴、石雪梅、刘庆强被非法判重刑-3638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