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的洪涛从其上任来的三年多,就一直执行中共的邪恶政策。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洪涛上任辽宁省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以来,积极追随中共邪党及其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在他任社保局主要领导期间,所有因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只要有养老金、退休金的都被他所管辖的社保中心扣发非法判刑期间的养老金、退休金。他们还拖欠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退休金,并以各种名目剥夺修炼人的退休金、养老金。
倪秀华,家住辽宁省营口盖州市,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冤判四年,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冤狱。二零一七年七月,盖州市社保直接扣发倪秀华的养老金,只给他发放774元。他去盖州市社保局去打听情况,社保局刘强说应扣发倪秀华服刑期间的养老金81615元,已发放的予以追回。倪秀华没有返养老金,结果社保局局长洪涛把他告上了营口市西市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倪秀华请律师写了控告营口市社保局局长洪涛的起诉状,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要求立案,法官高胜跃不给立案,只接了诉状,并说等二月九日开庭一起审理。二月九日当天,倪秀华聘请了维权律师辩护,洪涛的代理人,名叫宋宁宁。律师当场辩护,指出洪涛违法。
为维护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倪秀华和律师营口市西市区法院控告营口市社保局局长洪涛,三月十五日法院通知不予立案。三月二十日上午,倪秀华给营口市社保局宋宁宁打电话,询问养老金一事,她说让倪秀华到盖州市社保局去找。四月二日,倪秀华又到盖州市社保局找局长栾勇,他说他跟营口市社保局宋宁宁和副局长张明华一起研究了,但是没有结果。
营口地区部份受这样经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孙文庆、肖和云、纪德光、余志红、乌时卫、倪秀华、高秀华、魏丽萍、李慧芳、王颖等。
营口市法轮功学员孙文庆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依法起诉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非法扣发养老金。西市区法院于六月十八日立案,七月十八日开庭。孙文庆于十月十四日接到营口市西市区法院的行政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孙文庆的起诉。孙文庆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提起上诉,但由于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法人代表,洪涛(社保局主任)的拖延,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才接到上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