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六月六日,大法弟子沈金玉被构陷案在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大法庭开庭。当时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她家亲戚来了三十多人,法院只允许两人到法庭旁听,一个能坐几百人的法庭,算上参与庭审的法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法警不足二十人,主持庭审的法官见场面尴尬,又召来十几个外面的法警入场充数。
沈金玉被法警上手铐带进法庭,北京律师向审判长提出抗议,要求解除沈金玉刑具,拒绝非法庭审。审判长让法警解除沈金玉的手铐。沈金玉本人在法庭上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缘由,并多次告诉在场者法轮功是高德大法,信仰真善忍无罪,要求法院无罪释放。八月二十三日,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冤判沈金玉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