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2458
中文姓名:
李宗胜
姓名拼音:
Li Zongs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乐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昌乐县公安局】
局长:曹俊勇18353660069
副局长:张志利 0536-6296006、13906360506、18678078610 (兼县委610主任)、初学宁18678078897、解瑞华15906369000。
[国保大队]
大队长:常全斌18678078839、15905369389、6296081,宅6299204
副大队长:李宗胜13906360871
中队长:赵世胜18678078912、13863629388、6296082,宅6299255
警察:单既成15866191767、18678078808
近照:
家庭住址:
【昌乐县公安局】
局长:曹俊勇18353660069
副局长:张志利13906360506(兼县委610主任)、初学宁18678078897、解瑞华15906369000。
[国保大队]
副大队长:李宗胜13906360871
迫害事实:
昌乐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上午,昌乐县大法弟子周鑫因向民众讲大法真相被警察绑架。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宗胜承认下令绑架周鑫;却说不知道周鑫犯什么法且无执法依据。

立即释放大法弟子周鑫。身负公职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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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昌乐县法轮功学员周鑫被绑架情况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4/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4123.html#18414044-1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