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高旭才带领多个警察,绑架大法弟子刘秀荣和闫宗芬,分别从两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等私人财物。每人各被敲诈勒索2000元后,闫宗芬当天下午以取保候审名义回到家中。
二零一九年四月,高旭才带领其他警察多次到闫宗芬家中骚扰和所谓的问话,四月十五日,告知闫宗芬再次取保候审一年,同日,淄川区检察院人员将闫宗芬叫去检察院所谓核实情况,构陷程序已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