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9
编号:
E000102567
中文姓名:
瞿红
姓名拼音:
[[Ju]Qu]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二环路北四段2号蓝水湾商业楼A座610057 邮编:610051
电话:028-83243610(办公室),13982072465
成都市府青路街道办事处“六一零”主任唐晓东:
专事迫害法轮功修炼者,把本地区四零信箱(即前锋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刃具厂、512厂等单位多名大法弟子抓去拘留(有的被非法抓捕多达八次以上)、劳教和强迫洗脑转化。

党工委书记 钟世群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戴运书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副主任 徐明亮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书记 陈伟(此人被操控很邪)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建科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中平
办事处副调研员兼任党政办主任陈维江
城市管理办公室 科长:彭辉德
经济发展科 科长:曾瑜
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科长:陈坤
司法所所长:汪建华
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 郝帅(此人的父亲是原成华区政法委书记郝武元)积极参与迫害

近照:
家庭住址:
【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办】
地址: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2号,邮编:610051
电话:83247471,邮箱:fqljdb@163.com
迫害事实:
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办党工委,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成都市大法弟子郭利蓉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屡受成都市成华区政法委“610”迫害,至今被绑架十多次,两次非法劳教,四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被公司非法开除,不给办理退休手续;郭利蓉被迫离家工作,却屡遭绑架失去工作及收入,公民基本人权被严重侵害。郭利蓉向有关部门申诉,相关人员互相推诿;或不接资料,或接资料不回复。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下午,郭利蓉到府青路街道办人大工委递交重新约见市人大代表约见书时,陈姓工作人员要郭利蓉见人大工委会主任瞿红,并将约见书交给瞿红。瞿红一再询问郭利蓉约见市人大代表会谈话主题。郭利蓉表示是公开会晤,约见地点定在府青路街道办,俟相关人员与会再谈。瞿红却以郭利蓉没有律师为由退还约见书。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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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4/成都府青路派出所蓄意绑架-阻止郭利蓉见人大代表-3644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