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经过千余里的遥远行程,张树德的父母来再次到了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找到一审法庭庭长严晓红,递交补充后的第二轮上诉状。他们没有见到严晓红。
一个多小时后,张树德的父母来到了盘锦市中级法院,在立案庭他们递交了上诉状并询问了案卷的情况。接待的人查看电脑后说,上诉状已经接到了,正在准备立案。并告知案卷已经到了法官李玉新的手里,告知家人等消息就行了。
三月十四日上午,张树德的父母再到盘锦市中级法院提交控告状,遇到接手张树德上诉案的刑一庭庭长李玉新,张树德的父母与其交谈,李玉新不让提及法轮功,张树德的父母说必须得提法轮功,张树德就是因为信仰法轮功才被冤判的。
李玉新说:“你说冤枉,那我以前所经手的案子都判错了吗?”张母说当然判错了,真的判错了。
接着张母又给他讲法轮功在中国一直是合法的,法轮功在社会上没有违反任何法律。
李玉新说:“不说了,再说就把我绕进去了,我也练法轮功了。”之后李玉新让张树德的父母赶紧把辩护意见和辩护人介绍信邮寄过来,之后就走了。
张树德的父母知道李玉新要他们的“辩护意见”的目的就是不想二审开庭,直接维持错误判决,就没有配合。
随后张树德的父母又去了法院的立案庭,问一女性工作人员,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叫王娜。张树德的父母问控告立案得什么手续,王娜回答说:立案,你先交三千万才能立案。张母着实吓了一跳问,这咋这些钱呢?她说,我们这就这样。
三月十五日,张树德的父母再到区监察委,监察委的门卫打了电话叫下来两个人。其中一个张姓的主任,问张树德的父母是谁让上这儿来告状的,张树德的父母说是市检察院的人叫来的。那人说:谁也不好使,就是不接控告状。
张树德的父母再给区法院的法官严晓红打电话,她办公室的同事说她有病了没上班。
三月十六日上午,张树德的父母去了盘锦市人大,门卫不让进门;张树德的父母去了市监察委员会,门卫问是干什么的,张树德的父母说告状。门卫就打电话,并把他们领到一个接待室里面。
下午,张树德的父母又去了盘锦市看守所,因为中级法院李玉新对张树德的父母说下午他要去看守所见张树德,三点半左右,李玉新从看守所出来,张树德的父母迎上去问李玉新:你见到我儿子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