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四月廿四日,葛玲仁老太太在渤海早市买菜时被渤海派出所警察绑架:当日渤海派出所所长张军等人带葛玲仁到盘锦市中心医院体检两次,(因血压高达170/100)拘留所拒收情况下,第三次到盘锦辽河油田第二医院体检,在根本没查情况下,弄了个假单据后强行送到盘锦市看守所迫害。渤海派出所把从葛玲仁家中抢走的书籍等物品作为犯罪证据,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为构陷罪名,由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非法批捕。渤海派出所和检察院人员多次去看守所非法询问,诱骗老人在他们设计好的圈套上签字,说只要签字就放人,实质为迫害网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