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07
编号:
E000102646
中文姓名:
马明旭
姓名拼音:
Ma Mingx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路南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李洋 办公室电话:0315--2518586
刑一庭主管此案法官王健 办公室电话:0315--251387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

马明旭,二零一一年底开始任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此前在唐山市滦南县任法院院长。马明旭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参与迫害以“真、善、忍”为准则的好人,罪业深重。

马明旭在任滦南县法院院长期间,该院对法轮功学员刘宗勇、张连芝、陈丽英、刘小玲、杨淑芝、赵玉妨、秦朋珍、郑建军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三年、五年、六年不等。马明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马明旭被调至路南区法院后,继续追随江氏集团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对卞丽潮、王卫东、王兰香等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在对优秀教师卞丽潮非法审判过程中,法院无视当地数百民众签名对卞丽潮老师的无罪保释,罔顾民意和法律,其与政法委、610、公安、检察院等头子直接勾结,幕后指挥,对卞丽潮非法判刑十二年,并劫持到监狱。此后,卞丽潮的女儿卞晓晖、妻子周秀珍及卞晓晖的阿姨陈英华到法院及监狱要求释放卞丽潮,却被石家庄桥东区、长安法院、路南区法院互相勾结,分别对卞晓晖非法判刑三年、对陈英华非法判刑四年、对周秀珍判刑四年(先前明慧网已有报道)。马明旭参与勾结公安、610、检察院等政法机构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卞丽潮、卞晓晖冤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10/4/盘点河北省滦南县迫害法轮功遭报应的那些官员们-50084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2/河北唐山市路南区法院院长马明旭遭恶报被调查-36602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