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廿三日,孙兴利被沂水县国保、610人员、崔家峪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崔家峪派出所、沂水县检察院搜集构陷材料非法起诉。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沂水县法院开庭非法庭审孙兴利,当场孙兴利自己做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李厚胜,公诉人:韩艳菲、张青青。)。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沂水县法院非法庭审孙兴利,主审法官李厚胜,检察院起诉人韩艳菲、张青青。孙兴利当场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