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威远县法院非法庭审宁兰蜻、吴秀容。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两名律师用中共的现行法律对两名法轮功学员作了无罪辩护。两位法轮功学员自己也都做了自辩,并在庭上呼吁公诉人和法官不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好人,告诉他们善恶有报。
公诉人古能一再指控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要求判宁兰蜻一年,判吴秀容一年半。在法轮功学员据理力争后,他有些恼羞成怒,直接喊判吴秀容三年。最后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十点半,威远县法院再次对两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庭称:因律师的无罪辩护,对二人是否犯罪问题,县法院经请示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法院,强认二人有罪,对二名律师的所有辩护意见都不予采纳,故而匆匆对二人非法宣判。宁兰蜻被诬判三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吴秀容家中被查抄的少量真相资料不够判刑,仅因其二零一四年曾被诬判过一年多,刑满后间隔不到五年,故而被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