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2686
中文姓名:
干晋左
姓名拼音:
Gan Jinz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榆次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玉湖路43号 邮编:030600
电话:0354-3200993
电话:0354-3200950 邮箱:a010023589@163.com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干晋左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检察员(公诉人):张海全(非法庭审的公诉人)、冀永丽、霍小平、高鹏飞、孙小鹏
榆次区检察院其他在职人员:景峰、任文君、朱美玉、韩继国、白照轩、韩利军、王飞、刘丽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一九六零年三月生,汉族,陕西延川人,一九九八年五年五月任灵石县检察院检察长,二零零三年八月调任介休市检察院检察长,二零一一年五月任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其在任职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二月,法轮功学员唐华峰到朋友家拜年时,被不明真相的国保警察绑架,同时绑架的还有王双春、刘增芳、郑健美、程贤德。唐华峰在加拿大的女儿公开呼吁中国执政当局施加影响放人,这引起国际社会正义人士的关注,并强烈谴责中共执法部门的非法行为。公安机关三次图谋将这五人构陷到检察院加重迫害,检察院起诉科负责人认为证据不足三次退案。

检察长干晋左却在经610邪恶组织、公安、法院、检察院互相勾结密谋后,对这五学员非法批捕并构陷到法院,最终非法判刑。王双春、郑健美各被冤判四年,唐华峰、刘增芳各被冤判三年六个月,75岁高龄的程贤德老人被冤判三年后被迫害致死。

在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开庭时,部份太原的法轮功学员参加旁听,又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610、国保警察陷害绑架。其中被绑架的周拉香于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榆次区法轮功学员温朔雁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绑架,五月二十六日被构陷到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上述迫害案件,作为检察院检察长的干晋左负有直接责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