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岗区法院:院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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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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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明 0411-8247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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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鹏,一九九五年七月调入大连市中级法院,曾任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明鹏身为执法者,违背人性和良知,以执行所谓“命令”为借口为虎作伥,把枪口对准善良正义之士。
张明鹏是薄熙来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来新星”。把大量的法轮功学员枉判后投入监狱成为薄熙来迫害法轮功的模式之一。被称为充当薄熙来“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张明鹏当时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升。
张明鹏非法庭审的案件,如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判刑十年、出狱后的英语教师王语丝,又于二零一四年被诬判六年,张明鹏任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院长期间,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涉及十几名法轮功学员的“大连安锅案”(给当地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卫星接收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大连市中山区法院借西岗区法院对二零一二年“大连安锅案”中的车忠山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北京有十二位律师来大连,其中九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三位律师参加旁听,然而车忠山等十三人全部被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