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44
编号:
E000102762
中文姓名:
肖茸
姓名拼音:
Xiao R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道里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800号,邮编150070
电话:0451-84614849
值班室 84353119
传真室 84353075
检察长:项海杰 84353001、18845779999
副检察长:何仲伟 84353088、13804572788
王丽萍 8435307、13945135599
政治处主任:邓慰心
政策研究室主任:王龙波
魏宏志(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王彦鹏(女)(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魏洪智(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赵亚姣 13936512715 (多次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李丽颖0451-84353055(做过迫害法轮功案件)
肖茸 13796189367
肖瑞红13836139006
办案人:王彦鹏(女) 办公室电话:0451-84353053
近照:
家庭住址:
道里区检察院:公诉人肖茸13796189367
迫害事实:
道里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秦爱敏、袁红被邮政派出所警察吕钢、于广君绑架。于十一月十九日被邮政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办案人:孙可欣。十二月五日被南岗分局非法刑事拘留。办案人:张旭民、罗滨峰、国保队长许滨。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被道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肖茸。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秦爱敏、袁红被非法庭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肖茸无视法律程序,对公安机关有明显拼凑迹象的实物作为起诉证据,如将上诉提到的将一份期刊拆开计算,并且从秦爱敏家搜查的书籍和光盘,只提供证据照片,不出示实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5/炼法轮功疾病痊愈-做好人被冤判四年-372890.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7/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045.html#18526231444-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