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法轮功学员杨艳杰被于洪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并罚金二千元。庭审相关责任人:沈阳于洪区法院法官审判长:李晓光 审判员:葛莉丹 人民陪审员:迟松 书记员:肖婷沈阳于洪区检察院检察官:赵宇 吴尚儒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于洪区法院下判决,师振铎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五千元,师振铎已上诉。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审判长:姜鼐,陪审员:何欣 王丽晶,书记员: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