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4日,青岛市法轮功学员公丕启在即墨市普东镇青岛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开庭,辩护律师在庭上指出,公诉人王峰应该回避,理由是在审查起诉期间,律师两次提交了“对公丕启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认为公丕启不符合被关押的条件,公丕启身体不好,一度高血压,公丕启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在2017年10月19日到朋友家串门就被绑架,要求检察院转换强制措施。但是,作为公诉人的王峰一直不作为。律师提出王峰作为一个检察官,不公正处理公丕启的案件,一直违法不作为,要求王峰回避。法官当庭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