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星期五,法院王宁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张佩环的构陷案合议。二月二日家属跟主审法官王宁打电话得知张佩环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张佩环已上诉至铁岭市中级法院,二审主审法官是:(刑事一庭)潘成铁 02474856717
家属辩护人曾经多次给潘成铁打电话,潘未接,家属递交材料时,潘未出面。三月二十日,家属辩护人去铁岭中级法院,与潘成铁见了面。
家属就二审什么时间开庭询问潘成铁,潘成铁说“不开庭了。”家属问为什么?家属说: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公开开庭。潘成铁说:“我们做的都是合法的,你们认为不合法,你们愿意怎么都可以……二审我们根据情况,认为需要开庭的,我们就开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我们就没必要浪费资源。”但潘成铁却不能说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家属说:国保支队的鉴定意见无效,因为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司法局指定登记的,铁岭国保支队并不具有鉴定资格。潘成铁接连说:“谁告诉你的?谁告诉你的?”
家属问递交的资料都收到没有?潘成铁说:“都收到了,没有必要出个手续告诉你东西我们收到了。”家属接着会见申请、阅卷申请结果,潘成铁都无理拒绝。
潘成铁强迫家属限时两天提交辩护意见,否则就算没交……家属没交。潘成铁还说:愿意上哪告去上哪告去,监察委,市政府……。中级法院不开庭审判,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做出判决。三月二十六日,家属去铁岭中院去取了二审判决书。该判决书称:「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昌图法院的刑事判决发回昌图县法院重新审理。」
二零一八年六月一日,张佩环家属接到昌图县法院的通知,张佩环被非法维持原判,家属上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