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102894
中文姓名:
陈小清
姓名拼音:
Chen Xiao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梅县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753-2589710、0753-2589713。
院长:魏伟辉 138-2381-9238
副院长:古英智 0753-2589725
刑庭庭长:潘伟熙(审判员,主审法官,多年来一直径办迫害大法弟子案件),135-6096-8198,0753-2240760(宅)。
审判员:张巧玲(女)0753-2589713
法院信访室:0753-258937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梅县法院院长

2005年至2009年底担任梅县法院院长,在其担任梅县法院院长职期间,梅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如2008年朱贤生等人被非法判刑。2009年12月开始担任起任蕉岭县法院代院长、院长。由于2014年1月以来,蕉岭县法院先后有8名警察因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法院领导班子成员1人,正、副庭长7人。陈小清作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当承担教育监管及查处不力的领导责任。2014年底左右,陈小清被免去院长职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1/广东梅州政法系统人员遭恶报案例-36864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