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2987
中文姓名:
李红
姓名拼音:
Li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松山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锦州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国保大队长。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十七时许,葛春英在锦州市凌川桥南桥头上粘贴法轮功资料时,被锦州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当时葛春英差点被推下凌川桥,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和法律文书。

当天国保大队长李红和李刚等人在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没有出示搜查证,证人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搜查了葛春英的住所,抢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电动自行车一台,家里现金等价值一万三千余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2/辽宁省锦州市葛春英被非法判刑七年-37009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