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02993
中文姓名:
吴言军
姓名拼音:
Wu Yan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市府路60号,邮编121000
以下人员都受理过锦州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都维持了原判。
1、法官:
张朝国(审判长)18941600198;
倪凯(刑二庭副庭长、审判长)18941600183、2526139办
孙伟(刑二庭庭长、审判长)18941600177、2526661办
王盈(主审、审判员)18941600311;
王兴周(主审、审判员)18941600886、2526115办
熊杰(审判员)18941600169、2526150办;
李合军(审判员) 18941600545
马立(审判员)
李洪斌(审判员) 18941601882、2526337办
2、法官助理:
马啸18941600128、2526528
徐明哲
张娈 2526340办
孙潇 18941600127、2526509办
邵丽娜
杨立刚 18941600129
3、书记员:
李言蹊
刘继娟 18941600685、2526375办
凤丹丹
近照:
家庭住址:
吴言军办公室 0416-2526001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曾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多年来,吴言军、倪凯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他们将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合法行为进行有罪认定。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人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甚至个人好恶就非法判法轮功学员。倪凯还对法轮功学员对其劝善之举怀恨在心,借机进行报复。他甚至放言:法轮功属政治问题,他想咋判就咋判,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经其手被判的法轮功学员刑期大都很重。

吴言军作为中级法院院长,应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正、维护法律尊严,然而与事实相反,他却无视宪法、法律,执法犯法,且至今仍不自省。锦州市中级法院在办理法轮功被构陷案件时,滥用《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上级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介入、包办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二审上诉审则不作为,一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表现出中级法院的审判监督程序形同虚设,使确有错误的法轮功案件无法通过再审改判纠正,因此加重了对锦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锦州市中级法院吴言军、倪凯等人凭借炮制的证据,在证人身份不明的情况下,抱着对法轮功的仇恨心理,枉法裁判,把简单推定作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根据,以所谓“生活经验”为由,枉法裁判法轮功学员,仅仅从二零一六年到二零一八年,就非法判刑三十人,其中四人被迫害致死。

锦州市的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案子的一审均是经过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法官倪凯等人审批之后才下判决书。从二零一六年至二零一八年四月,锦州法轮功学员有三十人被枉判,四人被迫害致死。人数创近八年历史之最。

【追查国际发布通告】追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刑二庭副庭长倪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通告-2018/7/1
http://www。zhuichaguoji。org/node/96018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刑二庭副庭长倪凯被举报。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5/锦州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刑二庭副庭长倪凯被举报-404787.html
二零一八年追查国际对辽宁地区发布54个追查通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5/辽宁省法轮功学员2018年遭迫害综述-38349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7/锦州市中级法院吴言军、倪凯枉法事实-37012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2/辽宁省锦州市葛春英被非法判刑七年-37009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29/辽宁锦州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对七旬徐秀云的四年冤判-36346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