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下午五时许,廖丹银从香港回深圳,在深圳福田口岸海关入境时,被海关抽检背包内物品。因包内装有两本法轮功书籍,廖丹银被海关官员限制人身自由,当晚七时许,廖丹银被送到福田区福强派出所。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廖丹银家属去福强派出所询问廖丹银的案情,了解情况。福强派出所所长罗海涛正在开会,家属等了好久才见到罗海涛。跟他反应情况,他不但不听,并且态度恶劣,不停地轰廖丹银家属,并把他们赶出办公室。
副所长李晓峰就叫了两个人过来把廖丹银妹妹关进留置室。然后派出所民警一直到都不见人。
另一位家属上楼去找李晓峰,要求副所长李晓峰放廖丹银妹妹出来,李晓峰对家属说:关进来不能随便放出去。然后就不理家属。
到了下午五点多钟,派出所的人就要把廖丹银妹妹关进小黑屋,录口供。
下午六点多,廖丹银妹妹的家人相继来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后来看到廖丹银妹妹身体不舒服,才把人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