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103003
中文姓名:
董光大
姓名拼音:
Dong Guangd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清原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有关人员:
办公室     宅电     手机
一科科长(主管批捕的):丑纯众
53030141 53022098 13941309578
二科科长(主管审判的):范东风
53030142 53029969 13841332879
近照:
家庭住址:
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电话号
区号:024 邮编113300
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董光大 024-53030215 024-53036059 13030710111
迫害事实: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检察院起诉科人员。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大法弟子刘玉在河堤路贴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世人举报,被清原镇天桥派出所绑架。并派二名警察去刘玉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十本,小平板电脑一台等刘玉的私有物品。晚上八点半左右,刘玉老人被送到清原县看守所关押至今,现已被非法刑事拘留。清原县检察院起诉科公诉人董春构陷刘玉,将他非法批捕,又交到起诉科给董光大和王宗杨。他们紧跟邪党参与迫害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刘玉被构陷到清原县检察院起诉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30/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368186.html#18529223831-37
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刘玉又被绑架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4/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刘玉又被绑架迫害-36793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