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县法院非法开庭,构陷当地法轮功学员秦艳秋和董美英。但是法官、陪审员、公诉人都是张家港市检察院和张家港市法院的人。
四位律师和近十位家属上午十点前进入法庭。当被迫害的两位法轮功学员被带入法庭后,律师提出:把我当事人的刑具即脚镣、手铐摘除,遭到法官钱璐的强烈反对。钱璐说:我们内部收到了关于安全的文件。律师当即指出内部文件不是法律,并再三提出摘除当事人的刑具。
法官一概不听。律师们据理力争。法官还三番五次地无理阻止律师们发言,驳回律师对公诉人诬陷证词的反驳。最后律师提出我们申请回避。庭审再也无法继续,只好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