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3142
中文姓名:
李国军
姓名拼音:
li guo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82号 邮编:122000
传真0421-2912617

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
庭长:李国军 办公电话:0421-3886049 手机:18642196049
副庭长:孟凡石 办公电话:0421-3886058 手机:18642196058
副庭长:曹学昌 办公电话:0421-3886122 手机:18642196122
审判员:李海山 办公电话:0421-3886035 手机:18642196035
审判员:王曙光 办公电话:0421-3886047 手机:18642196047
审判员:付玉东 办公电话:0421-3886064 手机:18642196064
主审法官:陶 蕊 办公电话:0421-3886100 手机:18642196100
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办公电话:0421-3886357 手机:18642196357

近照:
家庭住址:
李国军 办公电话:0421-3886049 手机:18642196049
迫害事实:
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

朝阳市各法院、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多年来,在明知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的情况下,仍违法办案,昧着良心冤判了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古稀之年的老人也未能幸免,八旬刘殿元被枉判11年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枉判重刑后被活活残害死在黑监狱里。不服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将冤情上诉到朝阳市中级法院,因多年来朝阳市中级法院对下层法院的枉判起着所谓的“指导”作用。所以朝阳市中级法院将上诉的近百名法轮功学员一律维持原判。

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多年参与冤判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主要人员:庭长李国军、副庭长孟凡石、副庭长曹学昌、审判员李海山、审判员王曙光、审判员付玉东、主审法官陶蕊、助理审判员华政通。

黑龙江大法弟子王洪峰、阜新市大法弟子赵华、张德申、翟力,在喀左公营子镇101国道大型广告牌上挂法轮大法好条幅,二零一六年一月五日,在沈阳被绑架,被朝阳喀左法院非法判刑6年,现(二零一八年六月中旬)已上述朝阳市中级法院。现由辽宁省朝阳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李国军、审判长王曙光负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4/12/辽宁朝阳市法院、检察院制造众多冤案-42320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4/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69803.html#18613223149-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