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主任 樊利军 15031366881 17703137926
审判员 刘 为 13315337056 17703137926
审监庭
庭长 李杰中 18732302230 17703137880
书记员 李爱霞 15230336253
立案庭
庭长 郝永军 13831369231 17703137905
助审员 邹 华 13785298776 17703137910
李汉铎 13785298552 17703137912
邢 曼 13785291029 17703137913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钟,康保县法院借用张家口桥东法院非法对钱风林庭审。律师的发言多次被法官张振斌打断,律师提到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废除了江泽民时期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也就是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法轮功学员持有、传播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实际上污蔑法轮功是×教,是江泽民在接受《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个人谈话所说,江的个人意志并不是法律。法官张振斌当即打断不让在法庭上说。
当律师提到宪法三十六条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思想不构成犯罪时,再一次被张振斌打断。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康保县法院一女办事员到看守所匆匆宣读了对钱风林判刑三年零六个月的非法判决书。钱风林不服判决,决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