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匪首江泽民利用国家机器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依兰县的公检法人员积极充当帮凶,致使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诬判、被迫流离失所,迫害致疯、致残、致死。残酷的迫害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迫害迄今,依兰县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母亲离世;一位法轮功学员的父亲离世;两个法轮功学员的丈夫离世;两个法轮功学员的妻子离世;其中一人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连不修炼法轮功的年轻出租车司机也被诬判三年,他家中孩子正值初中毕业升高中,妻子孩子无依无靠;有十四个法轮功学员未成年的孩子因家人遭诬判失去了完整的家庭。都是依兰县公检法司人员执法犯法造成无法弥补的恶果。
二零一八年七月廿四日,依兰县法院借用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对1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法官是依兰法院的张安克,检察院公诉人是依兰检察院的陈玉杰和副检察长张广志。
二零一九年三月至四月上旬,黑龙江省专案组刑事拘留4名涉及一九九九年一起黑社会杀人命案的公检法人员:依兰县法院法警队长高振伦(二零一九年三月)、依兰县检察院副院长张广志(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依兰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柏和(河)及国保队长张英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命案发生时,李佰和是依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张英铎是刑侦中队长,张广志是依兰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高振伦是依兰县法院代理审判员。一般案件追诉期为二十年,逾期不究,但此案不仅被追究,还由中央督办由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