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七月份,早上于永琴正在做饭,大队书记领滨河派出所警察林达,还有大队郭明军,闯入她家,叫她和他们走。陈喜国说不签字就抓,陈喜国说着把她强行绑架。那时她的父母都需要她照顾,父亲得脑血栓,母亲得糖尿病,把她绑架到老年公寓,之后几天,每天都逼她们写五书,不写不让回家说要判刑,让她们看诬蔑大法录像,天天精神折磨,恐吓,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