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10点,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孙士英、儿子王洪岩、女儿王洪艳,母子三人因行善收留一位被冤狱9年自吉林省女子监狱刑满释放的60多岁的吕永珍老人,被辽源市“610”(防范办)、国保伙同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公安分局及宽城区兰家派出所、孟家派出所、农安县国保等相关部门非法闯入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四月十三日,宽城区检察院将孙士英一家三口批捕。期间,构陷案卷被朝阳区检察院退回宽城区分局两次,宽城分局再构陷至朝阳区检察院。同年十一月,朝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吕金明表示案卷移送至朝阳区法院(承办人是朝阳区刑事庭的法官姜辉。),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在朝阳区法院查到构陷案,被非法关押16个多月的孙士英母子三人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立案(承办人:贺维民,责任法官:姜辉)。七月廿三日,律师到朝阳区法院要求阅卷,一女法官电话里刁难律师到司法局开证明,拒接律师手续,非法剥夺律师阅卷权。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七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金燕在路边与人交谈,因为谈话内容中涉及法轮功问题遭人构陷,被宽城区白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后来金燕被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金燕的案件曾被朝阳区法院退回朝阳区检察院,目前检察院办案人吕金明又将案卷送回朝阳区法院,法院办案承办人是朝阳区刑事庭的法官姜辉。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金燕的代理律师,在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依法递交申请手续时,被法官姜辉无理责难和违法拒绝。
律师接受孙士英亲属委托,并征得孙士英一家三口本人同意,担任其辩护人,在进入法院审理之前,律师会见、阅卷、提供证据和辩护意见等辩护权基本都得到了保障,可是进法入法院审判阶段,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贺维民、姜辉等法官无故拒绝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拒绝律师阅卷、拒不向辩护律师送达起诉书、拒不接待和受理律师提交的辩护函和委托书等辩护手续文件。法官的行为严重滥权枉法,剥夺孙士英一家三口的辩护权;严重超期羁押,超审限办案。从2017年3月6日绑架,到2018年7月中旬才到法院阶段。
且检察院同案,到法院却将一家三口案件分开办理,即使法庭上也不让见面,违背人性天理。
近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得到消息,法院准备秘密开庭,非法审判杜河。主审法官:姜辉。
二零二三年一月,长春市长久路派出所与朝阳区检察院合谋将她构陷到朝阳区法院。大约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九日左右,藏鸿燕出现高血压、脑梗现象,被转关押在长春市市医院的公安疗区六楼,即所谓的病监大队。监管中心拒绝家属探望
在藏鸿燕被非法批捕的日子里,她的家属一直在联系办案法官姜辉,递交法律文书,提出聘请律师、家属出庭辩护等要求,均被姜辉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姜辉还欺骗她家属说开庭之前会发公告。结果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在二月七日开庭并未发开庭通告。而且就在开庭当天,家属还去递交家属辩护的文书,姜辉还假惺惺地说不可以让家属辩护,可以找律师辩护,但找外地律师不可以。之后姜辉多次欺骗家属说案子没走完,还需等几个月等,直到最近律师会见藏鸿燕后才了解到实际情况。
二零二三年三月初,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说藏鸿燕已经上诉,案件不再归区法院。问一审结果,法官姜辉说结果还没下来。经长春市中级法院查询,没有查到藏鸿燕的上诉的材料。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藏鸿燕收到所谓判决,她被非法判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