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下旬,河北省平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谷跃鹏、于刚、王利、侯鹏飞、杜世亮等警察和协警多人分组到侠爱书、郭艳花、李秀珍、闫美英、李虹霞、张秀文、潘凤兰、王国联、李霞霞、杨明巧、张联肖等法轮功学员家敲门、询问、照相或录像。此次参与骚扰行动多是无证件的便装协警,即使拿出证件也不是本人的。他们掌握一份名单:上面包括:(一)法轮功学员;(二)九九年中共迫害之后不再修炼者;(三)九九年中共迫害之后不再修炼而且已经死亡多年者;(四)九九年中共镇压之后走入修炼未公开,但参与诉江者。这次敲门骚扰主要是询问还炼不炼法轮功。并伪善谎称有了照片就从名单上除名,以骗取法轮功学员的照片。这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后骚扰、迫害范围最广泛的一次。
谷跃鹏、于刚等警察在法轮功学员李彩霞家门口、楼道里连续蹲坑、监视数天,最终被李彩霞“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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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近来 “法院退案、检察院撤诉、公安局释放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已成趋势。相关人员表现出人类社会最本质的善念。端正政风、解体邪恶;把握自清机会,在法轮功的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