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在朝阳区法院查到非法关押16个多月的孙士英、儿子王洪岩、女儿王洪艳,母子三人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立案(承办人:贺维民,责任法官:姜辉)。七月廿三日,律师到朝阳区法院要求阅卷,一女法官电话里刁难律师到司法局开证明,拒接律师手续,非法剥夺律师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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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 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
近来 “法院退案、检察院撤诉、公安局释放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已成趋势。相关人员表现出人类社会最本质的善念。端正政风、解体邪恶;把握自清机会,在法轮功的问题上做出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