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03328
中文姓名:
陈晓静
姓名拼音:
Chen Xiaojing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55号,邮编:130012
电话區號:0431,电话:88559260(内勤)、88559353(外线)、88559394、88559374
近照:
家庭住址:
陈晓静,电话:0431-88556278、88559394、88559374、手机:13844197778、17643109068。
迫害事实:
朝阳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兼任审监庭法官。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早晨六点三十分,于英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带至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旁听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辩护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审理。从开庭到审理结束,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几分钟,完全是图形式、走过场。于英杰申请要求所聘律师为其出庭辩护,遭到审判长陈晓静的制止。于英杰要求陈晓静回避,但没有被接受,陈继续庭审。于英杰向法庭提出抗议,法庭门口有一男子高喊道:“她再说,就把她的脖子勒上。”

在庭审前,陈晓静到长春第三看守所非法提审过于英杰。陈要求于英杰接受法院指派的律师进行有罪辩护,律师就可进行阅卷和出庭辩护。于英杰说:“我已经聘了律师,不需要指派。”陈说:“你自己聘的律师咋回事,我不知道,我没有收到辩护词。”实际上,律师前往朝阳区法院递交律师函,要求阅卷时,陈不予见面或在电话中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陈在电话中告知律师,按时会通知其阅卷和出庭辩护,但都是骗人的谎言。

同年十一月底,主管法官陈晓靜给杨惠丽、于英杰家人打电话:“判了,上诉吧!”撂下电话,再打不接。家人们尽力查访到的信息是:法院为阻止律师们辩护,偷偷判杨惠丽三年六个月刑期,于英杰三年两个月。于英杰、杨惠丽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被从第三看守所劫持到女子监狱。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韩冰穿着前身印有「停止迫害法轮功」,后身印有「停止活摘器官」的T恤在街上走,被长春市重庆路派出所强行绑架,被非法刑拘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构陷案卷已到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审监庭,由陈晓静负责。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在朝阳区法院查到非法关押16个多月的孙士英、儿子王洪岩、女儿王洪艳,母子三人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立案(承办人:贺维民,责任法官:姜辉)。七月廿三日,律师到朝阳区法院要求阅卷,一女法官电话里刁难律师到司法局开证明,拒接律师手续,非法剥夺律师阅卷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崔微微被朝阳区法院违法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陈晓静为主审法官。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尹君再次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开庭(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陈晓静)。

二零二四年四月中旬至五月中旬,在吉林省政法委、长春市政法委、610的组织、策划、指挥下,长春市公安局对数十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迫害。洪英(女,七十五岁)及其余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朝阳区法院。目前得知洪英被非法判一年零三个月,非法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市兰家监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9/19/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英杰被绑架关押情况-499607.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4/长春市七旬老太洪英被枉判入狱-490361.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8/屡遭迫害-吉林白山市尹君女士又被枉判-44690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4/长春市崔微微被秘密庭审、诬判三年-已上诉-436406.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9/2018年1-6月长春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371020.html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非法剥夺孙士英的律师阅卷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8/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1716.html#1872804943-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