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103349
中文姓名:
荀旭东
姓名拼音:
Xun Xud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河北省乐亭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乐亭县国保大队的荀旭东,手机:13832989420
迫害事实:
河北省乐亭县国保大队警察。

乐亭县国保大队的荀旭东多年来迫害法轮功,造成多人被绑架、抄家、拘留、劳教、判刑。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上午,河北省乐亭县国保大队荀旭东、张雪莲等人,协同马头营派出所、港口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乐亭县法轮功学员王志勤、曹雅春夫妇;随后到王志勤的家里,绑架了王志勤的妻子曹雅春,同时非法搜查并抄家,家里只剩下面临高考的儿子。他们的理由是:摄像头拍到两人在马头营镇散发真相资料。

目前案子已经移交到河北省滦南县法院。接管案子的是滦南县法院未成年庭的庭长刘彦锁,检察院公诉科的李国华是此案的公诉人,案子已经移交多日,但是公诉人李国华欺骗王志勤的家人说:案子打回乐亭县公安局。家人到乐亭县国保问寻情况,国保说案子归马头营派出所管,家人又到马头营派出所问寻,派出所欺瞒家属。

为此,家属向中纪委和最高检察院举报直接责任人荀旭东和张雪莲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住宅、抢劫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8/王志勤被河北冀东分局第五监狱迫害致脑瘀血-39916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8/20/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2667.html#1882003419-1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31/河北滦南县检察院、法院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37188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