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上午九点河北张家口市宣化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申利清非法庭审。律师依法从法律、道德和修炼的角度多方位有理有据的做了无罪辩护。在辩护中,申利清和律师互相补充,审判人员保持沉默,只有检察院公诉人杨玉薇无理狡辩。最后律师和申利清一致要求无条件释放。十一点三十分审判长宣布休庭三日后合议。